嗯..部落格的第一篇文章该写些什么先呢?
当然得写一篇惊爆的文章来作为开场白,那我得好好的回想上个星期假日所发生的糗事。
星期四是劳动节,我和麦史早上清晨驱车前往中部,准备出席中部一年一度的妖精派对。
到达皇爷的家时,整间屋子的人都不在。拨电给皇爷和毒舌妇,却被告知所有人都到城中,而且大家都不会那么早回家。
最后,皇爷说因为河东狮知道我已经来到中部,所以待会儿他会回家收拾些衣物,到河东狮的中宫殿过夜。
唉…每次我的到来,总得给皇爷惹麻烦。有时我想,我如果一直这样打扰皇爷,皇爷迟早会怕听到我上来。
所以我现在尽快寻找工作,那么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租下皇爷的寝室,快快乐乐地在中部做小妖精。毕竟一直呆在南部,终有一天会因为缺少妖气窒息而死。况且修炼了七百年的功力,还不能好好地控制自己,妖气不经意地外泄,早晚会pecah啰。
放了麦史下车后,才发觉手机没电。反正闲着也是闲,我就用仅有的电量拨电给初恋情人。告知她我会到她的家沐浴,顺道把手机给充电。
这时大波靓也拨电给我,他说婚宴过后可以来会合我。我赶紧拨电给初恋情人询问方向。哪知还没听完她的描述,手机就自个儿关机。百般焦急的我,唯有硬着头皮摸索她家的方向。
前往她家的时候经过商店,我有如遇到救兵。赶紧把车驶进商店区寻找手机店。皇天不负有心人,前面就有一家手机店。向女售货员购买了汽车充电器,就拨电给初恋情人,告知她我得赶往别处会合朋友。接着,我就通知大波靓来皇爷的家会合我。
至于万人迷就前往车站接大波靓的朋友唐伯虎,唐伯虎是个星洲炒米,是个退休人士。单单在星加坡收几间的屋租就够他花的了。来中部逛逛,顺道探望大波靓。
我们相约在“花园”会合。一伙人在“花园”闲逛。途中很巧的遇到麦史,麦史和他的网友也在“花园”闲逛。
这时,皇爷传了短讯来告知我他已回家收拾衣物,并且开了后门给我。唉…心里有种莫名的感动。虽然皇爷并不会在乎我的到来而给他添的麻烦。但是,我毕竟还是感到万分抱歉。他对我的好,有时会让我觉得是一种过份,一种过份的好。或许就像大波靓说的,皇爷觉得亏欠我吧!虽然我的道行没有那么高,但是我知道爱情是没有谁欠谁的。我也不觉皇爷有什么亏欠我的,反而我觉得是我欠了他。到了皇爷的家,我和大波靓聊了一下,就送他离开。因为明天大家还得上班,只有我是拿假上来的。
家里空无一人,毒蛇妇又还没回来,百般无聊的我,只好拨电询问麦史晚上有什么节目。麦史说待会儿他会与朋友到“LaBear”唱“K”,我就毫不犹豫地梳洗打扮出门。
到了“LaBear”看到麦史与三位朋友在喝着酒,我互相与他们交谈。突然看到一位眼熟的妖精,原来是上次和楚柳香在Frangipani舌吻的妖精。这位妖精就让我称他为“玉兰油”,因为他皮肤白皙,身上有点肥油。我和他打个招呼就离开了,因为我们决定换个场子再续摊。
到了Palace KTV,一推开门就看到“不老妖”。我们一伙人就这样在那里胡闹喝酒。
这时,他们的朋友介绍了一位孔雀给我认识。该如何形容这只孔雀呢?就叫他“叉烧炳”,身材看来也是个有做gym的人。可惜,应该是懒惰,身材有点走样。见到我又抱又亲,一直在我耳边说:“Life is short”。我当然知道他暗示什么。所以我心想“Life is short, thas why I dun play with ugly anymore!”
注:“不老妖”和皇爷的年龄不相上下。可是却驻颜有术,几乎比皇爷还年轻。所以我常唤他“不老妖”,简直是不老的传说。
KRUBB2024:貪狼撼龍①
22 hours a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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